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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节能服务队伍再壮大 “备案”不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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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暖通空调在线 更新时间:2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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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节能服务队伍再壮大 “备案”不是目标

导读:

    分析人士表示,当一个产业里出现足够多企业的时候,必然会出现市场分化、资源整合。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在数量上也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科学的资源分配才能够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监管力度须水涨船
 
   就在节能服务产业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下,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也给该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国家发改委网站信息显示,邯郸市贝西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应达实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日前被取消备案资格,涉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将被回收。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近期组织了对2011-2012年度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查清算工作,在工作中核查出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资质申报材料造假或项目造假等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将造假节能服务公司名单予以公告,取消其备案资格。
 
   “今年取消17家,而去年也取消了15家,这其实传递出某种信号,备案从而获得一定的财政奖励是国家扶持产业发展的一项举措,但备案不应成为节能服务公司的目标,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才能推动产业以及节能减排事业的良性发展。”分析人士表示。

   据了解,为了配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推出了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制”。按照规定,获得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国家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可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受益。
 
   业内人士表示:“在中央补贴之外,各地方政府也制定出台不少措施,对备案企业给予财政奖励。但有少数企业申请备案其实另有所图,意在财政奖励这块美味蛋糕。”
 
   按照相关程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门槛其实并不,只要满足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以及已经实施3个项目这两个条件即可。业内人士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审核力度。“比如,需要银行的信用证明、客户的证明等,以及设置一些技术上的门槛,可从包括项目的开拓、合同的规范、人员和资质的储备等方面加强审核。”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第五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公告,备案制的逐步推进体现了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视。但业内专家表示,随着新企业的加入,在给现有节能服务市场带来一股新力量的同时,有关部门须加大监管、审核力度,以保证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第五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进入第五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共888家,加上之前通过备案的前四批,五批累计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总数达到3210家。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了国家认可,具备在市场上合法推广、开展节能服务项目的资质。
 
   业内专家表示,自2011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推出了五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制的逐步推进,体现的正是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视和有序引导。但随着新企业的加入,在给现有节能服务市场带来一股新力量的同时,有关部门须加大监管、审核力度,以保证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区域发展不平衡加剧
 
   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助理孙小亮介绍,到2012年年底,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已经过43.5万人,总产值过1600亿元,同比增长32.2%。其中,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以近几年备受政策青睐的合同能源管理(EMC)为商业模式,目前EMC项目投资总额达557亿元,同比增长35.2%,实现节能量1882万吨标准煤。节能服务公司的大量出现将为我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第五批备案的888家节能服务公司在区域分布上“东多西少”的特点十分突出。虽然888家企业分别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在企业数量上,东部省市占据了对多数,如广东120家、北京119家、江苏73家,名列前三甲,而西部省份如青海只有1家、宁夏回族自治区3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家。
   “这样的区域分布格局,在前四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中也有体现。第五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公布后,‘东多西少’的局面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还在加剧。”中国节能协会相关专家表示。
 
   抛开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大型能源企业涉足节能服务也给这个年轻的市场带来了更多的变数。
 
   通过梳理信息,记者发现,像中海油、国家电网这样大型国有企业的身影也赫然在列。这类企业纷纷通过成立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向关联领域提供节能服务。如成功入围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就致力于为变频、烟气除尘、低氮优化燃烧、等离子点火、节能监控系统等专业提供节能减排一体化解决方案,目前主要面向五大发电集团及石油、化工、钢铁、造纸等有关工矿企业,客户范围已延伸至地方工矿企业和政府系统。
 
   孙小亮告诉记者,在我国既往开展节能服务的公司中,虽然既有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也有不少国有企业,但其中占比还是民营企业,几乎占到企业总数的90%以上。但新晋的、由大型国企创办的节能服务公司却具有普通民营企业不具备的优势。由于有雄厚资金及各自所属行业作为依托,这些企业都具有强竞争力。

    分析人士表示,当一个产业里出现足够多企业的时候,必然会出现市场分化、资源整合。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在数量上也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科学的资源分配才能够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监管力度须水涨船
 
   就在节能服务产业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下,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也给该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国家发改委网站信息显示,邯郸市贝西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应达实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日前被取消备案资格,涉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将被回收。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近期组织了对2011-2012年度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查清算工作,在工作中核查出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资质申报材料造假或项目造假等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将造假节能服务公司名单予以公告,取消其备案资格。
 
   “今年取消17家,而去年也取消了15家,这其实传递出某种信号,备案从而获得一定的财政奖励是国家扶持产业发展的一项举措,但备案不应成为节能服务公司的目标,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才能推动产业以及节能减排事业的良性发展。”分析人士表示。

   据了解,为了配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推出了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制”。按照规定,获得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国家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可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受益。
 
   业内人士表示:“在中央补贴之外,各地方政府也制定出台不少措施,对备案企业给予财政奖励。但有少数企业申请备案其实另有所图,意在财政奖励这块美味蛋糕。”
 
   按照相关程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门槛其实并不,只要满足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以及已经实施3个项目这两个条件即可。业内人士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审核力度。“比如,需要银行的信用证明、客户的证明等,以及设置一些技术上的门槛,可从包括项目的开拓、合同的规范、人员和资质的储备等方面加强审核。”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第五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公告,备案制的逐步推进体现了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视。但业内专家表示,随着新企业的加入,在给现有节能服务市场带来一股新力量的同时,有关部门须加大监管、审核力度,以保证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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